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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电白区伟荣电器厂,该厂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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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电市监处罚〔2023〕139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7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16年03月02日依法登记成立,类型:个体工商户。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为2021年度年度报告报送的法定日期。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报送2021年度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7月4日被本局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7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伟荣电器厂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4MA7DQ73H03----------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4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14 | ||||
处罚机关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